在伴侶簽證方面,您算事實伴侶關係嗎?

回答幾個快速問題,核查12個月事實伴侶關係規則並查看您的選擇,包括註冊你們的關係。免費,大約需要兩分鐘。
您和您的伴侶已經合法結婚了嗎?
Yes
No

伴侶簽證中什麼算事實伴侶關係

伴侶簽證中什麼算事實伴侶關係?

已婚和事實伴侶申請的是同樣的簽證類別,繳付同樣的費用,經過同樣的處理程序,因此屬於事實伴侶而非已婚,對您的申請幾乎沒有實際分別。唯一真正的分別在於時間:已婚夫婦一結婚就可以申請,而事實伴侶一般需要先證明這段關係已滿12個月,最常見的證明方式就是這段期間一直同居。

12個月關係規則

計時由你們的關係變得認真而專一之時起算,而不是你們初次相識或開始拍拖之時;衡量的是這段關係本身,而不是特指同居。整段期間都同居是最有力的證明方式:聯名租約、共用賬單、顯示共同開支的銀行月結單,以及見過你們同住的人所作的聲明。這項規則以您申請當日為準,因此即使只差幾個星期,申請也會以不符合此項條件來評估,無論關係有多真實。

註冊你們的關係

在澳洲某個州或領地註冊你們的關係可以豁免12個月規則,而除了西澳大利亞州和北領地之外,每個州和領地都可以辦理。費用一般約 $100 至 $200,正式生效前有大約28天的冷靜期。

已婚與事實伴侶:你們的證據實際上有什麼不同

過了12個月這一關之後,兩者所需的證據完全相同。無論已婚還是事實伴侶,都必須在內政部評估的同樣四個方面證明關係真實且持續:財政、共同家庭、社交及承諾。唯一不同的文件,是證明你們關係狀態本身的那些:已婚夫婦用結婚證書,事實伴侶則用同居證明或關係註冊證書。

常見問題

並沒有規定你們必須同居多久。這12個月針對的是這段關係,而不是同一屋簷下的時間。大部分伴侶確實是靠同居來證明;如果你們沒有同住過,要讓人信服會困難得多。
可以,而且是最可靠的做法。在澳洲某個州或領地註冊可以豁免12個月的要求。除了西澳大利亞州和北領地之外,各地都可以辦理,而在這兩個地方,如果您符合資格,可以到其他州註冊。
註冊隨時都可以辦,但請在提交申請之前完成。如果提交時關係尚未註冊,內政部很有可能主張這項要求當時並未滿足,而這可能導致拒簽。如果您已經提交,請在取得註冊證明後盡快補交到您的申請檔案。
有可能。法律只要求你們並未永久分手,而不是要求你們每一天都同住。一段中間有分開時間,或實際同住不足12個月的關係,並不會自動被排除,但這屬於須結合具體情形判斷的個案,需要律師的判斷,而不是憑猜測。
有。你們共同擁有的受養子女,無論是親生還是領養,都可以完全豁免12個月的要求。該子女必須是你們雙方的子女,而不是其中一方在較早關係中所生的子女。
不會。無論已婚還是事實伴侶,都必須用同樣的證據,在內政部評估的同樣四個方面證明關係真實。結婚證書只能證明婚禮曾經舉行,並不能證明關係真實,因此已婚夫婦同樣需要拿出與事實伴侶一樣深入的證據。
聯名租約或按揭文件、共用的水電費單、顯示共同開支的銀行月結單,以及寄往同一地址、寫上你們兩人姓名的信件,都有助確立那12個月。曾經目睹你們同住的人所作的聲明可以進一步佐證。如果您持有關係註冊證書,它本身就是有力的主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