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方面,您算事实伴侣关系吗?

回答几个快速问题,核查12个月事实伴侣关系规则并查看您的选择,包括登记你们的关系。免费,大约需要两分钟。
您和您的伴侣已经合法结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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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签证方面什么算事实伴侣关系

配偶签证方面,什么算事实伴侣关系?

已婚伴侣和事实伴侣申请的是同样的签证类别,缴纳同样的费用,经过同样的处理流程,因此是事实伴侣而不是已婚,对您的申请几乎没有实际差别。唯一真正的区别在于时机:已婚伴侣一结婚就可以申请,而事实伴侣通常需要先证明这段关系已满12个月,最常见的证明方式就是这段时间一直同居。

12个月关系规则

计时从你们的关系变得稳定而排他之时算起,而不是从初次认识或开始约会算起;衡量的是这段关系本身,而不是特指同居。整段时间都同居是最有力的证明方式:联名租约、共同承担的账单、显示共同开支的银行对账单,以及见过你们共同生活的人出具的声明。这条规则按您申请当天来适用,因此哪怕只差几周,申请也会因这一点被认定为不符合条件,无论这段关系多么真实。

登记你们的关系

在澳大利亚的州或领地登记你们的关系可以豁免12个月规则,而且除西澳大利亚州和北领地之外的每个州和领地都可以办理。费用通常在 $100 到 $200 之间,正式生效前有大约28天的冷静期。

已婚与事实伴侣:证据上究竟有何不同

一旦越过12个月这道门槛,两者所需的证据完全相同。已婚伴侣和事实伴侣都必须在移民局评估的同样四个方面证明关系真实且持续:经济、共同生活、社会和承诺。唯一不同的文件,是证明关系身份本身的那些:已婚伴侣提供结婚证书,事实伴侣提供同居证明或关系登记证明。

常见问题

并没有规定你们必须同居多久。这12个月针对的是这段关系,而不是同一屋檐下的时间。大多数伴侣确实是靠同居来证明的;如果你们没有同居过,要让人信服会难得多。
可以,而且这是绕开该规则最可靠的方式。在澳大利亚的州或领地登记可以豁免12个月要求。除西澳大利亚州和北领地之外,各地均可办理,在这两地您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去其他州或领地登记。
登记随时都可以办,但请在递交申请之前完成。如果递交时关系尚未登记,内政部很有可能主张这项要求当时并未满足,而这可能导致拒签。如果您已经递交,请在拿到登记证书后尽快补交到您的申请档案中。
有可能。法律只要求你们没有永久分手,而不是要求你们每一天都住在一起。有过一段时间分开,或者实际同住不足12个月的关系,并不会被自动排除,但这属于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的案件,需要律师的判断,而不是凭猜测。
有帮助。你们共同抚养的受抚养子女,无论是亲生还是收养,都可以完全豁免12个月要求。这个孩子必须是你们两人共同的孩子,而不是一方在此前关系中所生的孩子。
不是。已婚伴侣和事实伴侣都必须用同样的证据,在移民局评估的同样四个方面证明关系真实。结婚证书只能证明举行过婚礼,并不能证明关系真实,因此已婚伴侣同样需要拿出与事实伴侣一样充分的证据。
联名租约或按揭文件、共同的水电费账单、显示共同开支的银行对账单,以及寄到同一地址、写有你们两人姓名的信件,都有助于确立这12个月。见过你们共同生活的人出具的声明可以进一步佐证。如果您有关系登记证明,它本身就是有力的主要证据。